为大力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经宜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宜城市工作。湖北人事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第一学历为国家二类以上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硕士、博士年龄可放宽至33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共选聘150名。
二、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选聘大学生到宜城工作,办理聘用手续,不执行试用期,其工资、保险等各项待遇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由宜城市财政统筹。
(二)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的,由宜城市财政一次性发放一定数额的安置费。其中,本科生5000元,硕士10000元,博士50000元。
(三)选聘大学生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宜城市政府统一提供公共租赁房,免费使用三年,作为过渡性用房。具体标准为:本科生提供40平米左右的公共租赁房,硕士提供50平米左右的公共租赁房,博士提供60平米左右的公共租赁房。
(四)选聘大学生在宜城工作期间,每名宜城市“四大家”领导联系5名选聘大学生,负责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个人成长,并每次帮带2名选聘大学生跟班学习,一季度一轮换。每年择优挑选一部分选聘大学生到宜城市党政机关、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锻炼。对表现优秀的选聘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在职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选聘条件
选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被各级机关辞退不满五年的;
(四)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
(三)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宜城市公开选聘大学生工作办公室直接报名、现场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
(四)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登陆宜城人才就业网(www.ycjob.com.cn)下载《宜城市公开选聘大学生报名表》,如实填写后附上述证件的电子文档投递至ycsxpb@163.com,并于2012年3月10日前,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到宜城市公开选聘大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列为考试对象。
(五)报考人员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同底登记照片3张,同时提供照片的电子版(jps格式,20KB以下)。